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21:48
两个人都不是本地人,是否可以在异地法院申诉婚姻无效?申诉是怎样的一个流程,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谢谢!

办离婚必须要回当地的。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双方签个字,把财产分分就OK了。如果对方不愿意唯一的途径就是起诉,这个要半年的时间也OK了。
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希望你还是慎重点!

中国婚姻法,从正面规定了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见结婚),对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未作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在中国凡不符合婚姻法规定、不具备婚姻成立要件的,所建立的婚姻应视为无效婚姻,即: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包括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前者为第三者以索取财物为目的 ,强迫他人结婚的行为。特点是把妇女作为商品买卖,并将他人意志强加于婚姻当事人。后者又称不自由婚,是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有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见事实婚);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性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者;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

楼上的说的很卖力,但内容实在不敢恭维,对的不多……
首先,婚姻无效的前提只有四种情形:1、重婚;2、近亲结婚;3、医学上不适婚;4、未到法定婚龄。而且要求在提出婚姻无效主张时相应的情形依然存在,否则不予支持。请先确认您的情形是否符合主张婚姻无效的前提。还有一个前提,被提出无效的婚姻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登记的婚姻,未登记的不能提出无效。
而所谓非自愿婚姻是属于可撤销,不是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有权提出婚姻无效的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包括单位)。
以上是实体法对婚姻无效的规定。
而在程序法中,很遗憾,没有专门针对婚姻无效的规定,绝大多数是针对离婚的,本人认为可以参照离婚诉讼的规定来处理。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所谓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