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3:24:04
我妈妈从2000年起在一家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没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妈妈上缴社会保险。今年6月2日我妈妈申请劳动裁决,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是补偿结果是支付申请人2003年1月至2008年6月2日期间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我想问一下这个补偿结果对不对
我妈妈在2004年因病住院治疗花费10000多,可以要求补偿码

让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医疗费单位付!经济补偿没有问题,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工资是要求提出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不足让单位补!这个仲裁是干什么的,这点事都办不好!

1、你们当时没有请律师马?应该把经济补偿金,双倍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一块申请仲裁阿

2、2004年住院的费用,如果伤了医疗保险可以报多少,那么你们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多少。你们应该把保险申请仲裁才对。否则已经过诉讼时效了。

3、你们必须有证据证明你妈妈是2000年在那里上班的,否则,没有证据,仲裁庭和法院也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