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培训机构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30:35
我4月9日在一家培训机构报名上一个一对一的面签辅导课,然后送了我100学时的其他课程,只给了我收据,我问他们要了2次发票说会计不在之类的,可以开了之后会通知我,但是知道现在都没有再提起过了,然后上课时间是根据我自己的时间预约,听课证也是这么写的,昨天通知我去上课,我去了,结果是3个人一起上的,我去找她说是下次也是和另外一个女生一起上的,还和我说一,两个人上没区别(奇怪,那收费的区别怎么会有的)而那个女生报的是1对4的辅导课,比我少缴纳1000元,然后她又借口说之前送了我100课时,如果我不上的话可以,但要扣除之前课时的费用,可是那个100课时是之前写明在收据也承诺送的,而且是他先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我讨厌她说话的语气,收钱前后就是2个人,我现在完全没有心情再去那里上课,不知道可不可以索回原先的全部金额?急!望解答,不甚感激

1、不给你发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你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举报。
2、要看你们之间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约定一对一,你又有证据证明他没有一对一培训,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各自返还。但这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需要花费霎时间和精力。
3、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