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引起的轻伤我要负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5:34:15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是做室内设计的,去年年底的时候经朋友接了一单设计,后和那业主(老林)经过沟通,签订了施工合同。谁知工程做到水电部分的时候,业主老林无理要求要改很多地方,不按图纸施工,最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结清款项。因我家和他是同一个小区,年过后也开始装修,那时候老林称他家电线不够,要求要拿点电线给他,期间共拿了2次。第三次还要求来我家拿,我以为还是向上两次那样拿几十米,那天老林来我家看见厅里放的装修材料,就二话不说的抱着几捆电线就走并说那些电线都算是属于他的,我不让他拿,他就一拳打过来,把我眼镜打坏,鼻血都打出来了,但我没有还手,就想打电话报警,他就趁我打电话的时候拿一箱的电线走了,情急之下,我去拉电线,在拉的过程当中,他摔倒在地,故意躺在地上说被我打。之后,我报警,警察来了之后,叫他自己叫120,我到派出所做了笔录。事情过了3个多月,08年7月3号,警察打我电话:说我把他打成轻伤,有鉴定文件。要我和他协商具体赔偿金额?如果不和他协商的话,他可以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我想问一下:整件事情,是老林无理在先,而且我没有打他,我看见鉴定书上写的:左肋骨骨折之类的,鉴定结果为轻伤。这样的话,我要赔偿他吗?不和他协商的话,我要被拘留吗?问题是我没打他,哪来什么左肋骨骨折之类的呢/。?他无理在先,怎么到最后还变成我要负责任了?

现在你最重要的就是找事情发生时的证人,如果没有,恐怕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你“没有打他”是你说的,但他有鉴定书(哪怕是花钱弄的),在法庭上依然有法律效力(因为你没有反证说他的鉴定有问题)。
其实你可以看他的鉴定结果是什么时候的,应该在事情刚发生的时候做的才有效,左肋骨骨折不同于其他会造成后遗症的伤害,要等到后遗症发生了才可以判断赔偿程度;同时,你可以到医院找他就诊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在找给他看病的医生取证;另外在你们的笔录里找他的漏洞……
如果实在不行,就陪了吧,在花点钱找人找机会把他右肋骨也弄折了(最好不用)。
这样的人的确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