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公司工作11年,2008年7月A方只愿与我签定两年劳务输入合同,请问有关专家,我能否得到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50:44
我1997年进A公司工作,其中1997年到2003年没有和公司签定合同,2003年到2008年每年签定劳务输入合同,此合同到2008年6月30号终止.我要求与A方签定无固定期合同,A方只愿与我签定两年劳务输入合同,请问有关专家,我是否有与该公司签定无固定期合同的资格和能否得到赔偿?

1.可以要求与A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公司和你的关系及纠纷适用劳动合同法.
2.如果A公司现在不和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自应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3.所以 ,针对你的案件,我建议你先将2年的合同先签下来.其实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想将一个员工辞退是非常困难的,并且,你现在还在这里上班, 不要和公司闹太僵.等你不想做的时候,你再将帐一起算算,.从2008.6.30日开始.双倍工资.(虽然现在做还是拿一倍,但走的时候可以让单位补的,)
4.我不知道现在为什么这么多人希望能签无固定,无固定并不是说是铁饭碗啊,.你犯错误公司照样开除你。不签定无固定,单位也没有什么办法将你辞退的,除非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