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涂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2 22:54:04
我欠人家钱,在写借据时,我没有写明日期和欠款人的名称,这些都是对方在几个月后填写上去的,她就拿这样一份借据来找我还钱并提起告诉。可是,事实上我在这几个月里,我已经把钱还给了他!而且也有收据!只是,他重新填写了日期和名称,以前的借据就变成了一份全新的证据,这样我还他的钱就不算数了。不知道这样的证据是否有效!我该怎么办?

作假的证据当然无效!你可以对该证据提出异议,对其进行鉴定(像这种情况应当鉴定借据是否一次生成),然后根据鉴定结果来推翻该证据。

首先,要说的是,还了钱就该把借条拿回才是呀。

另外,另写日期一事,你大要不必理会,如果他要告上法院的话,可以做笔记确认的,做贼总是心虚的,相信他没这个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