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41:13
现在母亲过世,父亲想把房子转到我名下,我姐姐可以到场公证,但是同是第一继承顺序的外婆因为年事已高,不能到场,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首先谢谢guofeng121300的回答,我想再补充着问一下,我外婆不是和我们在同一个地方,相距比较远,她年事已高,不方便出远门,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补充回答:可以让你外婆找个人在当地公证处申请,让公证处人员去家里办理,然后邮寄给你。

可以申请公证处派两名公证员到家中办理,这种情况我们处经常遇到,而且大部分均是我去办理的。
情天白日的说法错误,因为你婆婆肯定有继承权,父母、子女、配偶均有同样的继承权。婆婆不就是你妈妈的母亲吗,当然有继承权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在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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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你外婆家去
你外婆找个代理人

你外婆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母亲的单位遗产只能由你父亲、你、你姐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