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的手印能作为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8:40:18
我有复印件,复印件上的指纹也是复印的。对方拿着原件呢?他不认可我的复印件,我给他要原件。他不承认他拿着呢?我这样子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不能的话?我该怎么办呢?

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真实性很难得到保证,所以在法庭上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的都是不予认可的。签名只要是自愿签订的就有效,不一定要按手印。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如果还有其他辅助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的话,可以做为证据。

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建议你还是早点别的辅助性证据,比如证人证言什么的。充分说明原件在被告处。

可以质证原件在对方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