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抵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7:50:44
05年亏损29000(税务局已批亏损额),06年亏损15000(税务局未批),07年盈利30000,交所得税54000,07年汇算清缴弥补05年亏损,则应退或抵5220元。08年一季度亏损,二季度盈利3000,请问,二季度计提所得税分录和抵交留抵所得税处理分录及填列所得税申报表哪一项(是不是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由于你们二季度的盈利不足以弥补以前的留抵,

所以你们本期不用缴税的。

你们本期计提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你们走这个分录就可以了,不用上缴的那个分录的。

这样留抵就会自动弥补的。

首先,说明一点,你们税务局在不作为。根据规定(已经认定亏损),05年的亏损可以用从06、07、08、09、10年连续5个自然年度的利润来税前弥补,06年你没有认定,那就等于自动放弃了,不能用以后的利润来税前弥补,减少所有者权益好了。为啥07年还要让你缴纳所得税5400?(你打了54000,多了)应该直接缴纳180的。

第二,既然交了,那就抵顶以后的所得税。你没有说明第一季度的亏损额,所以没有办法详细计算,但是,可以告诉你,08年第二季度预交所得税是前6个月的所得 X 适用所得税税率 , 然后,用07年的5220 减 计算出来的所得税额,应该交就交,不用该就不交了。

企业的亏损额是不用税务局批的,弥补亏损时也不用税务局批,可自行进行弥补,但是在向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是要注明的。将来税务机关在进行检查时,对你的弥补情况是要严格检查的,一但发现你的亏损额不实,造成少缴税款了,你的行为是要进行罚款的。

直接咨询税务专管员,每个地区的情况不一样的,当年亏损是否可以留抵下一年度弥补,有的地方管的严,需要弥补亏损的话查帐就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