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诉讼可以合并审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2:28:13
案情】红光化工厂排放的化学废液污染了东风村村民甲和乙共有的鱼塘,使鱼苗全部死亡。两村民向法院起诉,要求红光化工厂赔偿损失两万元。
法院立案后,又收到东风村村民丙和丁的联名诉状,称红光化工厂的化学废液污染了他们各自的一块水稻苗床田,毒死了全部秧苗。因此,要求该厂分别赔偿每个村民三万元秧苗费。

【问题】本案中的两起诉讼属于何种共同诉讼?受诉法院可否将其合并审理?为什么?

此案件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属于属于同一种类,即各个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相同。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才会决定合并审理,但是必须经当事人同意。

属于民事诉讼 可以审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民事诉讼。可以合并审理。因为受害方较多,被告人只有一个,这样可以减少很多执法成本。而且更为有利于证据的收集,也便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