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费案件,在审理期间继续产生的费用,是不是在判决下来前都可以将单据一起提供给法院,一并判决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6:15:13

你说的医疗费用在一审判决前的提交是不可以的!(这个属于证据提交问题,是在举证期限30内提交的都算有效)

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就不可以提交后续治疗费用清单了!

不过可以可以初步预计在医院治疗所用必要医疗费用请求被告预支!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1.如果你的治疗未终结,尚需大量的医疗费用,你可以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中止审理,待治疗终结再恢复审理。法院会同意的。
2.或者在举证期限前将所有的医疗费票据或者医疗部门出具的二次手术的费用,提交到法院。不过,以后发生的费用,你可以另行起诉。
我认为第1种方案你可以考虑。

不可以的
可以另行起诉 或者要求中止审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