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不返还货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8:22:22
我和对方口头约定转让代理权后对方向厂家打了一笔货款,货我收到后对方又不接受我的代理权对我造成了一定损失我可不可以不不返还对方货款和货物.货物现在在我手里,代理权也还没有交出去。他是直接向我所代理产品的厂家打的款

一,口头约定在合同法上是得到承认和保护的.但由于"口说无凭",所以你要尽可能找到证人或者书面跟对方把此口头的约定内容固定一下;当然他已经给你代理的厂家打了款也已经构成了一间接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口头约定了,否则他为什么打款,而且打款后货物是发给了你呢?
二,他希望毁约,并且已经给你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他不仅要赔偿你的损失,还要相应地承担违约的赔偿.如果你们约定过违约如何赔偿就按约定的做,如果没有,则跟他协商赔偿额度.
三,法律上讲,你无权扣留对方任何款或者物,但从你所说的情况分析,对方似乎已经付款了,那你的问题就是要向他交货(包括代理权),而对方不要了.那你只要坚持要他收货就行,而他不收就不是你非法扣留他货物了.当然对他不存在退款的问题.

如果对你造成了一定损失//你不返还给他也行,因为你们只是口头上说说.并不能证明什么..他唯一就是有一张在银行上拿回来的单,证明他有给你的产品厂家划过款.如果辩起来,你也可以说他已收了货,,,//
希望你们和平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