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执行给我十万元的赔偿费,但四年来只执行一万元,执行费收了六千元,我咋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7:53:48

新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费最后由被执行人负担,你应该随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执行机关快捷的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你可以申请执行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罪。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