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超过抵扣期能挽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30:53
有没有经验的兄弟,通过什么非常办法可以做

不能挽回了 进项发票的抵扣期是90天 而给你开票的销项发票必须在当月认证 这样就没法作废

有一种方法,不太容易操作,可以尝试一下。
你们需要和供货方沟通,你们以退货名义到国税局办理退货证明,供货方凭该证明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一次销售发票给你们,这样发票日期就是本月的了,也就可以认证了。

我想供货方还是愿意再开一次销售发票的吧,因为如果供货方申请红字发票,那么供货方就可以得到退税,比如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就会退会一部分,当然还由其他小的税种,也会退回。所以企业还是愿意的,怕就怕在企业虽然愿意,可是是不是购货时间太长了,已经超过了供货方可以申请红字退回发票的时限。。。

不能挽回了。楼上所说的太不容易做到了,我估计供货方是不会再开一次销售发票的。只能不能抵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