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捐赠的帐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2:59:51
我公司的投资方购买了机器设备和零件,然后送与我们,价款和关税都是投资方出的,
(1)帐务处理应该是:
借:固定资产 ***
原材料 ***
贷:营业外收入 ***
是否正确?

(2)我应该怎么样确认各项金额呢?需要什么原始单据吗?怎样获得?

接受捐赠资产的财务处理

  2002-8-23 13: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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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企业对外交往的增多以及友好协作单位的增加,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现象也逐渐增加,在企业接受的捐赠资产中,主要是两类,一类为货币资产,另一类为实物资产。企业接受捐赠,而对于捐赠人来说,对受赠单位他不能享受任何财产权利,也不负担任何责任,就是说捐赠人不是投资人,但另一方面,由于捐赠人捐赠资产,使受赠单位的资产增加。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作为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处理(如: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十二条)。

  对于接受货币资产,起财务处理比较简单。例A企业接受捐赠,为货币1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万元
  贷:资本公积 10万元

  而对于接受实物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由于要考虑到递延所得税等,核算起来就比较复杂,下面就实际的例子来说明:

  例如:A企业19xx年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设备一台,价值48万,预计可以使用4年,残值为零,所得税率为33%,则会计处理如下:

  一、资产一直为企业所使用,直到报废为止:

  ⑴、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 48万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32.16万
  递延税款 15.48万

  ⑵、每月计提折旧:

  借:生产费用 1万
  贷:累计折旧 1万

  上面的帐务处理中设置了一个“接受捐赠资产准备”的二级科目,主要是用来核算企业接受的捐赠资产扣除未来应缴纳所得税的差额。另外处置该实物资产或使用时,由于该资产的收益已经实现,应将“接受捐赠资产”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

  接受捐赠资产后,使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加,每月的折旧费相应增加,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每年年末应从“递延税款”转入“应交税金”帐户,消除由于接受捐赠增加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为48/4*33%=3.96万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⑶、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