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产权归谁所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40:22
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在1998年的时候以我爷爷的名义在单位集资购买拉一套房子,房款一共8万元,但是首付房款是我父亲和母亲借贷拉6万元交付的,其后每月的房贷是我爷爷所供,现在房款已经付清,只是未办理房产证.现在我父亲因病不幸去世,关于房产问题有拉分歧,因为爷爷有一个养女,现在已经出嫁,10年期间爷爷 奶奶 姑姑的生活费用,一直由我父母负担,现在这么一个情况,房产的继承人归谁,是我父亲还是姑姑,我作为孙子现在10岁有没有权利继承,如果现在办理房产证名字应该办理谁的,如果名字是爷爷的,我们有权办理过户吗?怎么办理过户呢?如果爷爷现在把房子给予姑姑,我们可不可以把我父母当时借给爷爷的首付款要回来?

你说的房子,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属于按份共有。即你父亲和你的爷爷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共同拥有这套房子。即便你的爷爷想把此房产赠予你的姑姑,其只能处分属于其自己的份额。不能侵犯你父亲的份额。
因为房产在这几年不断的增值,故此,你要求你的爷爷返还你家首付的购房款,是不太合适的。对增值部分,你家也享有分割权。
办理房产证,可以协商,如果你的爷爷同意将属于其的份额给你,那就不用说了,如果明确表示要给别人,你就可以主张分割了。可以经过物价部门评估作价,分得合理的价款。

这个房子现在是公房还是私房,有没有公房租赁凭证?希望你能把房子的性质弄清楚,也许你到律所当面咨询会更清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