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拒赔 谁来说说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3:20:58
朋友的亲戚入了一份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 是包重疾的 保户在观察期过后 经诊断 患上了 良性脑肿瘤 平安以必须达到 合同书所规定的 “指脑的良性肿瘤, 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雪检查证实” 所有条件为由拒赔。。。
个人感觉这个解释有点扯淡 病人患病以后 我们第一的原则就是保证病人的生命 谁家会让这个良性肿瘤发展到恶性来危及病人生命啊 没人会吧。。。
这等于不死人就不给赔 我买的又不是生死险 玩文字游戏 啊
真是的 大家说说我说得在理么?
我跟大家的讨论都暂时发到6楼 谢谢
同时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回复sdreamer001
其实对于重大疾病的定义其实就是指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保险公司在这之前可能对您的说明还不够,所以会有这样的误会.
我知道这个条款是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统一实施的 不过对于您对条款的解读我存在异议
任何疾病都可能危及生命 但是不是任何疾病都在保险保障的范围之内的 所以才由监管机构规定出 所谓的高发高致死的重大疾病
保险产品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权责条款专业性极强 价格构成复杂 特别是重大疾病保险对于理赔的认定上有许多专业的医学术语 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读懂 而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 却利用这一点 把重大疾病险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死亡险” 也就是说 除非投保人死亡 否则根据报单中的免赔条款 保险公司根本不可能对患者进行赔偿
保险和彩票在法律学归类中同属射幸合同 不是买彩票的人都中奖 也不是买保险的人都出意外 重大疾病保险应当是急人所急 利用商业金融手段救死扶伤 一旦风险出现 保险公司必须及时理赔 如果消费者兑现每张保单都需要诉诸法律 那么保险业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将丧失殆尽

是有点在玩文字游戏,毕竟客户对保险方面的知识了解的没有保险公司的多,以前看过这样一个案例,后来法院还是判保险公司陪了,因为当时班上同学包括我都很不理解,所以记得比较深刻,不过我觉得它那样判也有合理之处,毕竟“重大疾病”从字面理解很含糊,对客户明显不利,如果我是客户,我肯定会很生气。

楼主的气话我看了,只能感叹一下你的代理人没解释清楚.到是一楼的话我看到有点奇怪~

你不知道你那第一句话骂了所有做保险的吗?后面那句损了别人抬自己的,你可以查一下不正当竞争法去.如果要抓的话.你那一句踩着别人抬自己的话,要处于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噢.

同数世界五大寿险公司之列,不知道你怎么想起说这句的.

楼上的,你家是不是被保险拒陪过,还是保险害过你家人啊,你说保险是骗人的,请问一下保险骗你什么了.你到说出个一,二,三来啊.上面的保险为什么不赔啊,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发生了什么情况赔,什么情况不赔,白纸黑字都在那写着呢,这就叫骗人吗?你的朋友没有受到理赔,当然你们大家心理都会非常难受,但是条款上清清楚楚的写着什么情况赔,什么情况不赔,所以不要说保险公司跟你玩文字游戏.而且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法律会帮助你的.祝你好运!

在保险合同的条款里规定的是这样的:
良性脑肿瘤:
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这个条款的规定其实并不是平安一家公司的规定,这是由保监局对6个必保病症,15个规定病症的阐述.可以参见<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被平安保险拒赔了怎么办? 平安拒赔有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大家都来说说理 大伙来说说理 懂法的都来说说理~~~~ XDJM们来说说理 到底怎么办? 谁能详细解答车险拒赔事由 谁来说说我还送不送她平安果呢? 谁有 说理诗 谢了 谁能提供《漫谈说理文》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