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3:23:07
甲方的合同,乙方没有盖公章,乙方只是单纯的签名字(不是法人),现在收条上也只是乙方公司人员的名字,现在乙方拒不付款,也不退货。请问: 我能上法院起诉乙方公司吗,这场官司能打赢吗?我该怎么办?

乙方没有盖公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乙方公司的人擅自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但因甲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货物买卖合同,甲方已经送货,乙方已经验货、入库(有乙方收货人员出具的收条为证),乙方事实上接受的原因,根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该合同成立,对乙方有约束力。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
并不是说乙方盖公章没
你可以去
从理论上说你可以打赢官司

需要证明对方代表人是对方公司负责人,.比如你有其他合同上有公章的并且也有代表人签名的刚好和你这个无公章合同上的代表人相同.那么是可以的,
或者有其他的途径证明这个代表人是该公司的负责人,

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签定的合同,对方应虽没有签字盖章,但如果甲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而乙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

如果是乙方有代理资格的人员签字,当然有效,比如法人,采购经理,财务经理和一些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