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职工分一次或两次休带薪年假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3:40:11
最近公司发神经了,强迫职工在12月20日之前一定要把年休假分一次或两次休完,在此时间内没有休完的活该倒霉,没有补贴工资(劳动法规定未休的年假补贴日工资的300%)。请问这样合法吗?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