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两被告人共同承担,但其中一被告人找不到,请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被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19:03
法院叛决已经生效,被告原为夫妻,现已离婚,叛决为两人共同承担.但现在其中一人找不到,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找到的一被告,但法院要求公告,公告期为两次,共四个月.所以,我想问:能不能申请法院先执行找到的一被告?

你好:

根据你的提问:
我个人认为需要明确以下问题:

首先:

法院的判决是否生效?
如果是生效的判决,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

其次:法院的判决中,两被告人 共同承担责任。

是连带责任,还是按份承担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那么,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任一被告的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

如果是按份责任,那么,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所确定的份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每一被告人所应当承担的份额。

被告人找不到,并不影响法院对可以查明的他的财产进行执行。

河南 曹律师

针对你修改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说的问题,肯定不是执行阶段的。

应当是,判决已经做出,却找不到被告,领取判决。

被告没有领取判决,该判决还没有生效。

法院的公告就是这个意思。

等公告期满,判决生效。就可以执行了。

等判决生效,在去申请执行把。

曹律师

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被告。
判决结果如果是两被告连带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告可以向法院同时申请两被告或申请其中一被告强制执行。

貌似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