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高速上。隔离带当中突然穿出一个人被撞死了。责任是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0:4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行人全责,高速不许有行人,但法律同情弱者,讲以人为本,不管怎么样车都需要赔偿部分钱。

车撞人。不管怎么样。总是是车错陪钱吧。这就是法律。我也有过!

行人全责,告诉上是不准上人的。
有过这样的案例

以前高速公路撞人是不需要负责任的,现在改新交规后需要赔偿一部分,现在都在讲以人为本,但责任不大.

开车的责任,法律同情弱者,以人为本,人死了你说死者责任就完了,
这年头大车碰小车不行,车碰人不行.四个轮碰两个轮的不行.
撞死人没有白撞的

如果行人不是在高速公路正在作业的人员

很负责任的告诉你

车不用负刑事责任.

但是民事责任却少不了.

如果行人是高速公路上工作的,而且是正在进行高速公路

有关工作的,驾驶员有可能要需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看情况而定,看对方存在哪些过失和是否已经在车行驶的

前方对车进行了提醒,如果没有提醒的话,驾驶员负刑事责

任的可能性就很小,如果有提醒的话,驾驶员应当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