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超过的一个月我在离职时是否可以要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0:18:45
08年1月入职。签订的合同期限是2年,开始不知道,现在了解劳动法后知道试用期限应该是2个月,但合同上是3个月,我现在已离职,问那超过的一个月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试用期的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一样,不存在差额)

你应该注意到两点
第一,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今年1月开始实行的,在这之前的签订的合同一般是不予追究的。你是在1月入职的,有权利根据新法去追究。
第二,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你可以去要求公司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