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工作三个月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8:41:05
本2008年1月8日开始进入一家房地产工司当保安,当时物业的老总和我说试用期是3个月,试用工资是650元包吃包住。我就从1月8日一直做到了4月1号,然后我和保安队长说我的试用期到了~队长说在4月8号前写一份转正申请书交给他,4月5号时我把转正书交给队长后工资就长到了850元。到了6月28日时队长又让我填了一份转正伸请表又让我~在此期间填了一份个人简历,发钱的时候只是队长把人员名单写在一张纸上~发一个就画掉一个发完后就撕掉了,我现一直干到现在也就是7月12日完了。公司也没有让我和他们签过任何的合同好像也没有帮我买保险之类的,如果我现在要是辞职的话能拿到物业的什么补尝吗?
补说一下试用期第一个月是没有假放的`第二个月才有,我的所有的保安队员都和我一样.
在此请大家给的回答全面详细些谢谢。
我是想问`我现在不想干了`要是自动辞职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尝
物业也没有帮我们买什么保险~

首先说一下公司帮你买保险是包含在三金里面,但是不会和你签订关于这样的合同,这些都属于比较正常的。现在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的,没有签合同责任在单位;只要单位给你交了社会保险,就说明单位已经认可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了,这点单位无法抵赖的;没签合同的情况下,你离职更加方便,随时通知单位吧,单位没有违约条款可以约束你的,而且劳动部门查下来他们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可是最多就是罚公司的钱,然后让公司给伱补上三金。
但是在5年以内你要跳槽别的公司,这个三金是不会带走的。
严格的说:就是目前你的离职不会得到什么补偿。
你说关于发工资的时候队长列的名单其实本身是给自己看的,这个没有什么,你不必太多心。
你大可以选择一家当地比较有实力物业公司从事工作,这样各方面的保障可能会比较全面。

如果没有签正式的工式的劳动合同
去找劳动部门求助

你们公司明显的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