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分公司合并纳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54:56
我公司在全国各地发展加盟了100多家分公司,是以任命经理的方式,可我们的账上并没有分公司的任何信息,即没有拨款,对其日常的费用也没有记录,分公司在其所在地税务局也办理了税务登记证,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对所得税合并缴纳吗?如果合并缴纳,是不是在总公司账上得有向分公司拨款及其日常经营的账务处理?需不需人每一个分公司都给他们单独建账呢?我的QQ438388042。谢谢

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所在地合并缴纳,但总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能够出具汇总缴纳的证明。

依你所述,你们是不用汇总纳税的。

因为你的只是加盟,并不是你的分公司或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