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不平则鸣”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7:04:57

“不平则鸣”这个成语出于唐代文学家韩愈《送孟东野序》一文。此文开宗明义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不平则鸣”是什么意思呢?《现代汉语词典》说是“对不公平的事情表示愤慨”。《辞海》在解释“不平则鸣”时,先引用了韩愈的原话之后说:“后指遇到不平的事,发出不满的呼声。”《辞源》的解释也大同小异。这些辞书所解释的只能说是“不平则鸣”一词的后起意义。在文学批评研究中,人们也往往以“不平则鸣”来阐释诗人作家的不幸和痛苦生活遭遇对于创作的积极作用。并且把它与“发愤著书”“穷而后工”作为同一理论源流。这种阐释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仍需略作辨析,以期比较全面准确地理解“不平则鸣”的原意。

“不平则鸣”一语的原意是什么呢?假如把“不平则鸣”单纯解释为对于不公平事情的愤慨,则《送孟东野序》中出现了大量难以解释甚至矛盾之处。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条说:

韩文公《送孟东野序》云:“物不得其平则鸣。”然则其文云:“在唐、虞时,咎陶、禹其善鸣者,而假之以鸣,夔假于《韶》以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又云:“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然则非所谓“不得其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