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反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19:30
原告诉被告欠款20000,被告称只欠10000,而且已经归还2000,请问是反诉还是反驳?

是反驳!
说通俗一点就是如果被告称不光没欠原告款,而且原告还应该给他钱,是反诉,反诉应递交反诉状,交诉讼费立案!
一般情况下,反诉和本诉是合并审理的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不是反驳,反诉的目的具有对抗性,被告提起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原告所提起之诉,使原告败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加以否定.而是除了抵消、吞并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是本诉的原告败诉外,还对本诉的原告提起独立的反请求。

由此,在反诉中是不可能只对部分本诉原告提出反诉的,因为不全部反诉的话,等于还是承认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是答辩,是被告的主张,反诉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