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生育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生了下来要罚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7:15:22
未成年生育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生了下来要罚款吗?

1、未成年人不具有抚养教育其子女的能力。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需要接受罚款。具体金额各地均有不同。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
  第五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第六条 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基本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你好:

你说的问题,主要是违反了 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主要是承担社会抚养费。

楼上的说的是四川的 计划生育条例。

你的问题需要看你所在的地区的计划生育方面的条例的规定。

所交的社会抚养费,主要是以罚款的形式收缴的。

至于其他的责任:

主要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生下孩子了,就要承担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未婚,还是未成年,朋友,

慎重考虑。

河南 曹律师

计划生育法律责任
主动公开
2007年5月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至四十六条之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按以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再生育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8倍征收:1、农村居民6×1460=8760.00
2、城镇居民8×5352=42816.00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