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不成遗弃罪,我怎么利用法律来对孩子有个交代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14:31
我哥的妻子从孩子1.5岁的时候在北京打工,(现在孩子8岁,患有脑瘫,说话最多说5个字,行走也有困难。)以前是每年春节的时候回家看看孩子,给孩子的奶奶500元钱,后来近3年的时间也不给孩子钱了,而且也不给家打电话,家里给她打电话她也不接,女方就是想离婚,还说离婚后孩子就和她没关系了,不能找她谈孩子的任何事情,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孩子始终是奶奶带,孩子的父亲在老家打工。如果这样构不成遗弃罪,我应该怎样利用法律来对孩子的以后有个交代呢。谢谢。

这个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构不成犯罪,但当属违法。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她承担抚养义务,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用和其它费用。
这当妈的也太狠心了。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照你陈述的 是构成遗弃罪的 可以起诉,请求强制 或者判定由孩子母亲监护

如果离婚,孩子归父亲,母亲应该支付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