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求救!!!帮忙解决一下一个有关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2:58:44
我虽然没积分送给大家,但希望能有哪位懂法律的好心人帮助一下。我家办了一个养猪场,邻家在一年后办了一个火锅城,他说我家猪排出的粪便所产生的气味和苍蝇影响了他们家的生意,然后就给县环保局举报说:我们家的猪粪便影响了他们家的生意,让我们从新修一个粪池。但我觉得这好像没有道理,请哪位高人指点一下。
我想问一下:那县环保局的做法对么,我们是先办的养猪场,他们是后办得火锅城,我觉得他们没权利要求我们怎样怎样做呀,这是非常感谢大家了,但我们是农村的,根本就不懂什么环保,养猪会不环保么???我真的想不通。

这属于民法里讲的相邻权。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如果你们家的养猪场符合环保要求,那么火锅城的主张就不予支持;如果不符合环保要求,恐怕你们就应该改善养猪场的卫生状况了。

补充:
1、火锅城先建还是后建不影响它行使自己的相邻权。

2、养猪就会有产生污水和粪便,处理不当就会造成空气污染和水污染,要不东莞也不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了。只要处理好卫生问题,养猪场不必然等于污染。环保部门要求你们家修粪池的要求是合理的,虽说现在麻烦一点,但从长远来看,对你们家还是大有好处的。

如果你们确实没有超过环境的指标,他们的主张就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你尽到了该做的环保措施,邻居是无权权要求你重新修粪池的。

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作为侵害别人合法权利的正当理由。

你的想法是错误的 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那是不分先后的!!!你超标了就得整改!如果没有超标,你就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