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产、不动产修理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53:13
我们是冶炼企业,经常性的小检修,所使用零备件什么的使用也就几个月,我们进入成本了。修理费进项税抵扣了。但国税说分什么动产不动产,说动产可以好象什么的不动产不可以。有这方面的详细说明或者规定吗?急切!
那税务人员所说的动产 不动产之分是他理解法规 条例不透彻了??都没有这个区分吧?我看了条例,只是销售动产 不动产 好象有分别

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不予抵扣,但对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或更换该固定资产其中的零部件取得的购进货物的专用发票可否抵扣未作明确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固定资产修理和改良支出规定了量化区分标准。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根据上述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的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或购进更换该固定资产的零部件取得的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抵扣未有明确规定前,在具体征管操作中可参照上述标准掌握。即若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其修理费用(或零部件更换费用)可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若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其修理费用可按照以上三个标准来界定是改良支出还是经营性支出,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可抵扣范围。凡是修理支出达不到固定资产改良标准的,则为经营性支出,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凡是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改良标准的,作为资本性支出,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