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都会报道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0:41:53
有没有人知道关于自杀的报道问题。在媒体能介入的地方,有自杀都会报道吗?
有没有死者亲属干涉而不被报道的情况?

必须报道,那些闲人还等着这些事赚钱呢,记者也等着赚钱呢,不过干涉的话肯定可以,否则不就是侵权了?

报道的很少,媒体能介入的地方也应该在其家人同意的情况下。

中国的言论自由是有监管有限度的,一些有内情的、涉及ZF隐私的或者容易被居心叵测的人利用激起众怒的,都是不能报道的。这也是为了安定团结,虽然不敢保证没有包庇之嫌。近年来在网络的帮助下确实爆出好多重磅炸弹,但也都在控制范围内,因为任何一家中文网站都是被监管的。

名人自杀会报道

媒体“自杀报道”现状

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对2003年1~9月份的《北京晚报》、《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羊城晚报》关于自杀事件的报道作了调查统计,发现1~9月份《北京晚报》关于自杀事件的报道总共57篇、《武汉晚报》60篇、《楚天都市报》68篇、《羊城晚报》57篇,共计242篇。这是一个不小的数量,说明自杀事件在媒体报道中占据相当分量,理应引起更多的关注。

1.自杀人群的分布状况。如果按照社会阶层来划分,可以把自杀人群的身份划分为:弱势人群、主流人群和精英人群。调查显示:在242篇报道中,关于弱势人群(民工、精神病患者、重病缠身者等)的自杀报道有44篇,占19%;关于主流人群(普通人)自杀的报道165篇,占69%;精英人群(名人、富豪、政界名流等)自杀的报道有33篇,占12%。也就是说,媒体报道的自杀人群以“主流人群”居多,“弱势人群”和“精英人群”次之。但是按照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委员李振涛教授的说法,自杀的危险人群集中在“U”字型的两端。①也就是说,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人和社会地位比较低的人都是自杀的高危人群。媒体报道显然与这个结论并不完全吻合。除了抽样误差因素外,这也提醒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在关注弱势人群和精英人群自杀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普通百姓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因为这决定着我们的自杀干预机制和干预组织部门最终的成败得失。

2.“离奇怪诞”的自杀原因取代“情感问题”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19世纪末,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把自杀分为4种:利他性自杀(为了某种目标或者责任);自我性自杀(重病、孤独、离婚等);失调性自杀(失业、失恋、丧偶等);宿命性自杀(宗教式的自杀)。②调查显示:因“情感问题”而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