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不作为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7:47:14
事情经过:我爸在酒店吃饭时被郑某打,(双方都认识的,郑某完全无理)当时有很多人看到.造成鼻骨粉碎性骨折,鼻隔膜打弯,住院9天.(医疗费全自理的),当晚已报警做完笔录(并提供了郑某的电话和住址);郑某是累犯四次进监狱,现在还一个聚众斗欧取保候审中.现在郑某很正常的在街上出现,公安也不找他做笔录也不追究.我电话问经办民警为什么不抓,他回答说等法医验伤结果出来再处理,有结果会通知我方.想请教律政人士指点一二,我该怎么办?去哪申诉信访?谢谢!
郑某系累犯,加上我爸的新案,起码传唤来先做笔录吧,公安都没动静啊,在市公安分局立安的,已送市公安局技术处进行法医鉴定一星期了,未果!应该向哪上级单位反映好呢?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六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因此,对于 公安不作为可向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
2、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1、楼上的片警说的对,派出所现在只能立案侦查,作出最高拘留37天,或者取保候审的决定。因为对于案件定性只能等待法医鉴定结果,以便确定适用刑事处罚还是治安处罚。不能基于此告派出所不作为。

2、由于该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属于取保候审期间受管制的人。所以,楼主想报复泄愤也还是有办法的。
因为法律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而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3、该犯罪嫌疑人对您父亲的伤害显然已经构成重新故意犯罪,应当依法重新审定是否可以继续取保候审,相应作出以上几种制裁。

4、如果派出所没有监管好取保候审人员,也没有及时汇报重新犯罪的事实,那么就有不作为的嫌疑。您可以向派出所所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投诉,要求对取保候审人员重新犯罪作出制裁,还要求对派出所的不作为作出处罚。

5、还有一个办法。要求派出所撤销案件。然后你马上去人民法院自诉。注意:对方如果在该案件没有被撤销,处于取保候审时,你是不能去自己告的。必须让派出所消案,然后你去告

补充回答:法律上对“累犯”的定义比较苛刻,和普通百姓想象的累犯有些出入,主要是对犯罪类型、次数、时间间隔都有具体规定,这里就不多做解释了。
既然已经送法医鉴定,可能要1-2个星期的,您可以静心等待。另外,对于不予停止取保候审、不予向上汇报、或者不予对担保人罚款的不作为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