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可否只买进货物而不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47:17
我注册了一家香港公司,想以香港公司的名义下单给国内的供应商,供应商把货物出口到香港,问题:
1. 给供应商的付款一定要从香港公司付么?
2. 我能否把货物找人带到深圳?有专门的带货公司么?其实是走私
3. 货物带到深圳后,能否在以国内公司开增票或不开票方式卖给国内客户?

谢谢! 没有积分了。

1,不是一定要从香港公司付款;
2,可以带货去深圳,所谓专门的带货公司,就可以是零担货运.你其实就是一个普通国内贸易过程,供应商也未办理出口手续,所以并不是什么"走私"
3,货物到深圳后,你可以不开票卖给国内客户,但开增值税发票应该不行,因为你其实这么做已经没有了增值税进项了.而且我想你也没有在深圳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

你的问题很混乱。
1)如果是货物从大陆到香港:正规渠道那你一定是要报关的,既然是报关那么就一定要有香港公司和大陆公司的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所以肯定是需要从香港公司打款给大陆公司的。如果不做现款贸易(T/T),那么你可以利用香港公司开出信用证,做信用证付款,这样就不用打款给大陆公司。但是在香港的银行开出信用证,你的香港公司是必须在其银行有相应存款的。
如果是走私途径,呵呵~~那什么都省了。
2)货物从那里到深圳?香港?不过不管你的货物从那里到深圳,只要你的买家愿意,你是可以不开增值税发票的,但是很少有愿意的!因为那样的货物就将全部都是利润,呵呵~~如果买家需要还税那就亏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