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法律人士我还有著作权.设计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7:52:51
请问下懂法律的人士,本人帮一家餐饮设计了一个标志,卖给商家后,商家如果注册成功,我的这个作品还有著作权吗?我可以对外声名此商家的标志是自己设计的吗?
我没有签合同,我是以个人名义设计标志卖给商家,不是按广告公司卖给商家,是不是我以后要对外声明此作品是我设计的话,就要和他们签设计权合同书吗?如果我个人没有签这类合同的话,是不是就不可以对外声明商家的标志是我设计的?

看你们的合同了,至少署名权你可以要求的

不可以,商标卖出后其所有权就归商家所有了。但你可以和他们协商,标志你设计的冠名权大体上是可行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委托著作权的问题,另外涉及到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问题。
第一,你与对方签订的是著作权委托合同,对作品即标志的著作权首先要看你们的合同有没约定,如果没约定的话,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属于受托人,即你。即使是合同约定了这个标志的著作权归对方,你也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你当然可以对外声称这个标志是你设计的。
第二,如果你们已经通过合同的方式,转让了该标志的权益,即转让了该标志的著作权的财产权,对方当然可以拿去申请商标了。而且,即使你提出商标异议,也很难赢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