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剂环保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15:44
DB11\501-2007里怎么没有四氯乙烯的浓度标准呢?只有一个一般的,没有典型工艺的?那执行哪个?

90%以上的衣物干洗选用四氯乙烯干洗剂,但四氯乙烯实际上是一种带毒产品,干洗后衣物的四氯乙烯残留物约3%—5%,四氯乙烯浓度超过50ppm,就会对人体有害。含量超标会抑制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引发体内免疫和内分泌系统紊乱,对肝、肾均有损害,进入土壤还会变异为致癌物质,对消费者和从业人员都造成潜在威胁。
  同时,由于在洗涤、晾挂过程中会有四氯乙烯逸出到空气中,当空气中四氯乙烯的浓度达到50ppm及以上时,也会伤害人体健康。由于四氯乙烯相对密度1.63比空气略重,长期暴露在高温或明火下还易发生燃烧,干洗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配备四氯乙烯浓度计,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的四氯乙烯的浓度实时监控,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干洗企业的地址也应该选择在跟居民聚集区有一定距离,阴凉通风的地方,并避免选址周围长期使用明火。
  消费者在取回干洗衣物后,最好晾3至6天后再穿着。因为试验中发现,在棉、麻、粘纤、腈中,四氯乙烯的有效生命周期为2天;在丝中为4天;在锦、多纤维混合面料、涤纶、毛料中为6天。

你这个标准里对典型工艺的四氯乙烯有要求,但是对浓度做出规范(对一般大气污染物里的四氯乙烯有限制),只对总量有要求,如果你是干洗店,必须执行典型工艺里的标准,所以在环保上你只需达到总量的标准,好像是20g/kg干衣物吧。但是你还要达到卫生标准,对工人呼吸带的浓度控制。

关于四氯乙烯致癌的问题,争论已久,但是国内外目前还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它可以致癌。
目前,国内只有三个与干洗业服务有关的技术标准,没有针对干洗剂四氯乙烯的浓度标准。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6年发布了车间空气中四氯乙烯卫生标准。即:GBl6204—1996,该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四氯乙烯的最高容许浓度及其监测检验方法,其适用范围是生产和使用四氯乙烯的各类企业。该标准的卫生要求是:车间空气中四氯乙烯最高容许浓度为200mg/m (27ppm)。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该标准的执行。按照这个标准,车间里就应该闻不到四氯乙烯的气味。美国1982年建议,职业环境空气中阈限值为335mg/m (45.8ppm),德国1982年建议,职业环境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345mg/m (50ppm),日本1981年法规,职业环境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335m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