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公司办事发生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8:34:21
我因公事开车出外,出车前曾询问领导并确认签名,后来在出车期间不慎出了事故,压伤行人,因移动案发现场,所以我付全责,我公司车买了全保,对方提出按简易程序处理,支付所有在院医疗费用后一次性赔偿5000元。
请问那5000元是不是我全部支付,公司不需要付责任?医疗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吗?

医疗费由你公司垫付给医院,然后找保险公司索赔;或者拿车辆保险卡在医院抵押,由医院自行找保险公司处理。
赔偿5000元,由你和公司协商承担,因为车辆所有人是公司,而驾驶人是你,二者都有赔偿的义务和责任。

应当由公司承担,如果投保了,在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