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借款合同的公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9:14:03
我刚刚大些毕业 第一次上班 主管让我去公证处办理和工行的贷款合同的公证 因为我到的时候合同已经签好了 所以我是直接拿着合同和其他材料去的公证处 过了几天 又给公证处开了一张支票 应该是公证费用吧 我还想问一下 在办公证的时候 公证处留了一份公证书 然后给了我两份 这是为什么? 我拿着其他两份公证书 到我们的银行代表那里后 他又把两份公证书全留下了 这又是为什么? 最后这三份公证书又应该是分别归谁所有呢? 公正费用是由借款方来支付的吗?请高手指点 万分感激!

公证处留底一份 债权银行一份 你公司一份.
公证费用一般都是借款人来支付.

公证费应该是你承担,但公证书肯定要给你一份的,因为你还款结束后,要拿着公证书到银行换取房照,房子目前是抵押给银行,你没有房照,你必须拿回你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