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由于加班太晚,回家经过大桥不幸溺水死亡,单位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应怎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2:33:38
某天夜里,外面下着暴雨,某企业由于加班加点,已超出正常的工作时限,员工回家的途中经过一座漫水桥,由于雨水太多漫水桥已经被河水覆盖,天也进黑,导致该员工经过此桥时不幸溺水死亡,我诚问社会广大人士这应不应该算是公亡,单位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进行赔偿,该怎么赔偿,这件事很棘手,望明天人士诚言相告,最好是有理有据,详细最好,我会真诚的感谢帮助我的人,谢谢!

我是北京的,不知道你们那边怎么判。反正我这里曾经有一个事和你这差不多。一个员工去上班。。。出交通事故死了。。判单位全陪。
一个员工下班了,回家。途中以外死亡。判单位全陪。。
一个上班一个下班。。。我问律师为什么上班也要陪?律师说正因为他是去上班所以要陪。和你这小屁孩说多了也没用律师说只要你集注员工无论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遇难都要单位全陪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具体的哪条我就不和你说了。。。

这个要看前提!!不是单单就能判断是谁的责任!!!但是单位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是应负责的,但这事儿也不好办啊!

肯定得陪偿啦!

视同工伤,咨询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