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赔偿和财产侵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3:32:40
A委托B代理一单保险赔偿,A没有从中给过一分钱给代理人,而且保险公司在外地,代理人要到外地办理此案,保险公司赔偿后,代理人将旅差费等等扣除后,将剩下的款项交还A,A将B代理人以侵占罪为名告上法庭,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

急求解救B方法!!!
A代理前口头承若4 6分成给代理人B,有约10在场,之后从出事到理陪完事所有的费用包括施救费都由B支付,请问这样的代理属于风险代理吗?A在保险理陪代理书中没有明确注明分成问题,保险理陪代理书是空白的,有A的签字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怎样才算风险代理?

B必须应对法律开庭,然后举证如车票发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等。
我认为这样的案件中间金额的分歧不会很多,B提供完善的证据后,法
院会做相应的调解。如果B对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中院,我想大家不会
为了一点利益而走到这一步。

B所做的没有错,受托人为委托人的利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理应由委托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