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如何办理结婚手续?(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7:21:59
我女朋友怀孕有6个月了,我的户口在湖北,她的户口本来在成都,因为没有找到工作,被打回原籍了(四川内江市)。应他们家的要求,我从湖北辞职,去四川成都找工作了,目前单位已经联系好了,但是还没有去报到。我们都是大学毕业生(当然我是毕业好多年了的)。我们现在急需办理结婚手续,因为小孩11月初就要出生了,而且还是双胞胎,很着急!请了解相关情况的给点建议,谢谢啊!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我的户口在湖北,但是我现在辞职了,准备去成都上班,户口当然也要转成都去,她的户口也刚刚被打回原籍。所以不知道到底怎么登记?

【登记】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只要去登记了就可以啊
奉子成婚已经很正常啦
具体 的你可以打电话去那个结婚的地方问问

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开证明办理结婚手续,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民政办理。在哪住就在哪办理结婚手续。然后小孩子出生以后再办出生证明。这个不太复杂

对于您的情况:
1、办理结婚证在你的户籍所在地或者你未婚妻户籍所在地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