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1:36:06
A. 针对特定的人制定出来具有特定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B. 针对不特定的事制定出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C. 针对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D. 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其本身是一个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论概念,行政诉讼法提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后,理论上就更多地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对行政行为的基本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发布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时下,抽象行政行为已成为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由于立法上一直将大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我国尚未建立起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的有效机制。抽象行政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指导,一旦违法造成的损害后果要比具体行政行为更严重,影响面更广更深。因此,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选D选项.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编辑本段]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论概念。行政诉讼法提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后,理论上就更多地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对行政行为的基本分类。目前有关行政机关制定抽象性规则的主要法律法规是,2000年发布的《立法法》,2001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抽象行政行为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它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制定的法律、军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不同于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内部规则。
第二,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它不同于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几种。
执行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为执行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是不创设新的权利义务。
补充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根据法律或者上位规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对原法律或者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