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47:04
我姥爷有住房3套。现在刚刚和开发商签完拆迁协议。由于姥爷年事已高,而且三个子女之间对房子的分配有些争议,现在姥爷想写一个书面的分配方案,然后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以免以后产生纠纷。现在三套房产都没有房产证(刚刚拆迁),只有拆迁协议。那么可以去办理公证吗?公证处会不会办理公证?

注:前年去公证处咨询过一次。当时房子没有拆迁,只有一个宅基地的证明。公证处说由于没有房产证,不能证明房子是我姥爷的,所以不能办理公证

房权证是公证处认定产权的唯一标准,所以没有房权证是不能办理的。
按照你家的情况,还是这样回答你吧:
等房权证下来后,你姥爷有两种选择:
1、办理赠与公证:就是直接将房屋产权赠与给谁谁
2、办理遗嘱公证:就是你姥爷去世后将房屋产权留给谁
两者的不同是赠与当时就可以过户,遗嘱需要你姥爷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才能过户。
注:你姥姥不知道是否还健在,如果健在,需要你姥姥的同意。如果你姥姥不健在,房屋又不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上面说的这些都没用了,需要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确认产权。

凭房屋动迁协议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