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获得小孩抚养权 要提供什么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8:04:04
结婚10几年 有一个12岁的男孩 ,夫妻感情一直不好 为了小孩生活教育一直是女方付出,男方没有尽到应用职责,现在收到丈夫的法院离婚传票,女方没有固定工作 并且女方为了生活方面借债6万(有借条)。

楼上的发表了这么大一篇···晕···很敬业··我要说的不长··我父母也离婚的··我很清楚的知道这件事情,法官首先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收入,说白了,就是你有没有条件比对方能够更好的抚养孩子,给孩子优越的条件,然后就是孩子自己的意愿··法官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的,只要你能出具自己的财产证明,例如银行的存款啊,房屋的房管证啊什么的,都可以,如果你的条件比对方差很多的话,那么法官会把更多的选择放在对方的身上,而不会选你,所以···总的来说··1.你的财产证明2.孩子自己的意愿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抚养权相关法律条款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