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关于一个自卫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1:23:51
我的一个朋友在酒店吃东西```被人怀疑偷东西而他并没有偷```
之后对方先对我朋友下了手````而我朋友忍让3拳之后动手把对方的3个人打冲重伤,1个当场死亡````(他练举重的)
请问他要付什么刑事或者什么名事责任吗?

本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因为对方不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所以打死人可能得定防卫过当,建议你们请个专业律师

找律师玩文字游戏吧,要不会吃亏的

不属于正当防卫,重伤不可能一下造成,肯定是多次打击造成,再有自己本身是运动员,应当遇见到自己的行为后果,而放任后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属于故意伤害

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