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培训协议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7:39:58
1.某应届毕业生A跟某公司在毕业前夕签订了就业三方协议,协议期为2年,规定要公司工作2年(包括试用期2个月),违约金2000。
2.A去公司报道,公司要求签培训协议,协议是在合同2年期间公司将给A相应的培训,A如果提前离职则需要付违约金3000。(其实是有点像旧劳动法的违约金)

请问:A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是否需要交违约金,是要交2000还是3000还是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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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2楼:但是A在签合同前签了就业三方协议和培训协议,这两个协议里面有写需要交违约金,难道不需要交这两个协议的违约金吗?好像跟劳动法里面的试用期的规定有冲突。
回3楼:协议签订的顺序是:就业三方协议、培训协议(毕业前A有去公司实习1个月,协议期限从实习日起至合同期满)、最后是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聘用双方可以随时通知接触合同,不用交违约金。

试用其没过不需要交付违约金,因为试用期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如果试用期后离职,本人认为应该要赔偿3000元,后一协议是对前一协议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