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对外国人判处死刑吗是立即执行的那种,该外国人所在国能干预我国对这人的判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22:42

当然可以
因为无论是哪国人,只要来到中国,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不得违反,也不得使用于其所在国的法律。
如果其再中国触犯刑法,中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审判,从管制拘役,一直到死缓和死刑都可以。不过一般这类情况很少见,因为再外国人到中国的时候,必须通过中国大使馆签证,一般再国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大使馆是不会签的。偷渡客犯罪和签证的是一样的。
定刑:一般再中国大陆犯罪的外国公民,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罪行的,必须再中国大陆服刑,服刑期满后,由两国政府间进行引渡,引渡回国后,根据其国家法律,有的很可能再受到其国家法律惩处,就是二次刑法。
所以,死刑犯再中国还是可能被执行死刑的。
国际上的国家也都是基于这个原则处理的。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多年前,一名澳大利亚国籍的罪犯,再新加坡被高等法院判处死刑并且执行。当时该嫌疑犯称要引渡其回澳大利亚受审,而且澳大利亚政府也发出照会,但是按照国际惯例,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虽然澳大利亚没有死刑,但是新加坡有,所以,该犯人最终被绞刑了。
当然,拥有外交特权和司法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后,中国刑法是不得处罚的,一般需要两国政府间协商,或者由中国政府发出照会,剥夺其豁免权和入境资格,永久驱逐,但是无法直接对其审判。另外这个权利是对等的,比方说,中国和美国,美国方面什么人再中国享有上述权利,则中方的同样人士再美国也享有同等权利。
享有其权利的有:代表国家出访的国家元首,政府高官,驻该国的大使,外交官,以及其他拥有特权的外国人。
对于这些人再中国犯罪的,刑法是不予处罚的,但是受害人依然可以对其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对于普通的外国人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如果达到了判处死刑的条件,是可以判处死刑的(包括缓刑和立即执行)。但是对于外国元首、大使、外交官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而言,他们是不受我国刑法管辖的,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其他国家协商处理。
法理是这样,但实际上在法律实务中几乎没有这样的案例。

根据国际惯例和联大的有关规定,一般的驻外人员会被驱逐出境,即使是从事间谍

根据主权原则当然是可以的 。

不能判决。。。要引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