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问题,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1:16:32
甲在酒店就餐,一旁的乙和丙喝酒后打架,保安见后没去制止;乙不小心将仍向丙的酒瓶打到了甲身上。问甲的医疗费用如何弄?
要有法律依据

这个不是经济法,而是属于民法的管理范畴。

根据民法原理,和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甲头部被砸伤,是因为乙的过错,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酒店负有在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在甲乙发生争吵,进而打斗以后,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所以,对于甲的人身伤害,酒店负有过错,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的范围内对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补充赔偿责任。具体的可以看一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这是司法考试2006年卷三第14题,答案是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怎么成经济法了?

如果轻微伤害,可以到法院起诉乙就是了!

如果是重伤,乙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事后乙没找甲协商处理吗?正常情况下,因为侵权人比较明确,与酒店就没什么关系了,除非酒店有过错[比如是酒店挑起的纠纷],不然酒店不用支付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