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盗报案后无果.我们停交物业费.现更换物业,协商从新的物业接手开始缴纳管理费,遭拒绝!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41:41
我家住在一小区内,2007年9月份被盗,损失达7000元,报案后一直到现在杳无音讯.物业也未给任何处理和赔偿.我们停交了物业费.今年年初,小区更换了一私人物业公司,我们和物业协商从新的物业接受时间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遭到新物业拒绝,并且拒绝给我们购电!对此,我们致电给原物业负责人,对方称可以协商之前的不交,按新物业接手时间开始缴纳.请教资深人士,我们该全部交纳?

1、怎么说呢,如果有业主向我提出来,我肯定是会答应的,毕竟也是工作没做好的后果。
2、但是这家新的物业公司要求你全额支付也不是没有错。
3、所以,很简单,你就说,那么从你们来开始交,要么我就不交,你想起诉你就起诉去 吧。我绝对不是建议你不交物业费,如果是因为别的问题我当然会建议你交纳,但是家中被盗,某种程度上来讲,还是保安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