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代理人在交通事故调解书签字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4:31:30
我亲戚在交通事故中撞人致伤,但是经过交管部门得调解,自愿达成调解意见。然而事后查知在调解书中签字得代理人,并非当事人得委托人,但是对方当事人得委托人在场。签字现场交管部门办案人员未查明该事实。
请问现在该调解书,是否仍然有效?代替委托人签字者是否该承受刑事责任?交管部门部门是否有相关责任?我方是否能将该调解书中得赔偿金追讨回来。
现在对方当事人以伤残鉴定分别为9级,10级起诉我方,其鉴定结果是否有效。

无效,交警有连带过失责任,委托人必须具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才有法力效益.
协议书不代表判决书,在交通事故中双方不愿达成协议或者一方反悔和不遵守协议的,交由法院判决.

属于表见代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