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土地问题,我们是农转非,不过我们有地,被占用后,我们有没有补偿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4:31:25

根据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可以得到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据此,全家没有迁入设区的市,也没有全部转入非农人口。你虽转为非农户口,但户籍仍在原村民小组,还是以耕种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居民。所以,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有一天,承包的土地被征了,应该得到的那一部分的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就把发包方(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2条的规定,把发包方起诉于法院,要求支付土地被征后应得补偿的那一部分金额。

土地补偿费分为三大块:一、土地补偿费;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补到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补给本村村民,在我们这里一般都是给村民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是用于被征地村民的安置就业,一般是给村民买保险或直接发给村民现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应该直接发给正在使用土地者本人的。
如果你没有本村村民的户口,那你就只能得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